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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,李泌时常去信对王忠嗣说,“一名好将军,应该是爱惜军力的将军。名将,不一定非要站在将士们的尸骨上”。
王忠嗣在这一点上做的很好,经常是以少胜多,把自家这边的损失几乎降到了最低。
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他守卫新城的那场战斗。新城是王忠嗣的成名之战,当初唐军久攻不下,还有被吐蕃军围歼的危险。
王忠嗣到了后,运用计谋,一战就夺回了新城。可他明白,吐蕃人不会就此罢休,一定会再来攻取新城。
果然,仅仅两个多月以后,吐蕃人就来了,而且一来就来了三万人马。王忠嗣看到吐蕃人一下子来了这么多,显然是不惜血本也要攻取新城,心里是又高兴又担心。
高兴,是因为敌军送上门来挨揍,总比去大草原上找他们省事。担忧,是因为新城守军只有区区一千人马。
王忠嗣心说这吐蕃人也学鸡贼了,知道兵出神速,趁着新城这里的大部分唐军撤回去休整的空当,只两个多月就调集了三万人马来攻城,显然符合兵法上说的出其不意攻其不备。
可他们忘了一件事,此时城中的带兵将军是我王忠嗣。不仅仅如此,我王忠嗣身后还有一位小先生。
虽然他远在长安,可他来的那书信中说,“以少对多,不可硬拼。若是非打不可,将军应置生死于度外,带头杀敌。”
现在这情况就是非打不可。不然,新城这里只有被动挨打的份,只一千守军,早晚会被攻克。
而新城一丢失,这帮吐蕃人又可以耀武扬威的去吐蕃麦庄收麦子去了。于是,王忠嗣也没有做战前动员,也没有开出重赏。
因为他知道,此时说什么也没用。一千人对三万人,只站在城墙上朝下一看,黑压压一片的吐蕃兵马就能让人胆战心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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