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忘记憎恨,就要忘记喜欢。
我在西境的荒郊,杀了第一个人。那是一个初出茅庐的道士,道行很浅,押送着三只刚刚启灵的树妖,要回到宗门。
可笑那个小道士懵懂无知,身上带着人类不该有的天真,未曾见过世间的复杂与曲折,所以干净的像是一张白纸。
他若是喜欢诗书文卷,我便会吟诗作词,他若是喜欢乐理音曲,我便会琴瑟吹箫。
这世上没有一个懵懂无知的男子,会讨厌一个既好看又温柔,样样精通,投其所好的年轻姑娘。
他没有看出我的身份,师门赠送的三清铃在打斗当中损坏,金线符也毁去了,于是连忙救下了“受伤”的我。
我提出了要他顺路送我一程。
他没有拒绝。
路上的时间很短,对我来说,不过是一眨眼。
要分别的时候,他却跟我说,这一路上的时间,漫长而又忐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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