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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这个做法可能引发的后果,刘弘的预测也比较乐观——如果顺利的话,百十年后,汉室的厚葬之风,就将从‘陪葬金银珠玉’等贵重物,转变为陪葬土陶、俑等工艺品的‘经济适用型丧葬传统’。
而以陶器、土俑作为陪葬品,在这个世代也是早已有之,推行起来并不会遇到很大阻力。
所以,对于吴公所说的‘鸣雌亭侯以五德终始之说,乱国家大政’,刘弘是早就知情,并持默认态度的。
真正让刘弘感到意外,和些许沉重的,是吴公所说的另外两件事。
——恶教淫祠,以及掘墓之事!
实际上,早在决定发明‘金毒灼魂’的神话传说时,刘弘就已经考虑到了这个问题:已经被迈入坟墓里的黄金,到底应该怎么办?
可千万不要小瞧汉人,对‘先祖在地府的生活’的重视程度!
即便是在后世的新时代,要是发生某人破坏陵寝坟墓,甚至是墓碑的状况,那墓主人的后代,与‘行凶者’必然会不死不休!
在这种情况下,绝大多数汉人心中,甚至连法律,都不再是‘报仇雪恨’所需要考虑的因素!
同样的道理——当极其重视孝道的汉人,在得知先祖已经在地府受‘金毒灼魂之苦’数十上百年之后,哪怕是背着‘惊扰先祖’的风险,也必然会想尽办法,将坟墓中的黄金取出来,以尽快缓解先祖亡魂的‘苦痛’。
对这个问题,刘弘自是早有安排——等金毒灼魂的说法,在民间舆论得到全面认可之后,自己再战出来,让奉常拟定出一套‘取金祭祀仪式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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