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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宋神探志 第6节 (8 / 9)_

        “如此一来,就分成两件案子,一是雷家绑架案,一是王家绑架案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们暂不理会雷老虎那边,全力调查半年前王家的案子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狄湘灵已经理解了这位查案的思路,却有些为难:“可王家主事执意要隐瞒,我们怎么问出详细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狄进道:“被绑走的王家郎君是小辈中的独子,遇到了这种事,其姐妹定然嘘寒问暖,姐姐有办法接触这些小娘子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那些大户娘子,我向来不与她们往来的……”狄湘灵迟疑片刻,低声答道。

        狄进看出为难,更换目标:“仆婢呢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好办!只要不是家生奴,不会那么忠的!”狄湘灵这次回答得特别爽快,有种不用被逼着去社交的轻松感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所言倒也不假,宋朝之前的仆人,形同奴隶,不独立编户,是依附于主家的贱籍,到了宋朝,奴婢与主家的关系,从人身依附关系,变为了雇佣关系。

        律法甚至还规定了雇佣的年限,最高十年,所以奴婢又被称为“人力”和“女使”,单从称呼上面,地位就得到了显著的提高,由于雇佣制的普遍应用,城市中还出现了较为发达的劳动市场,商贾之家也往往去其中挑选仆婢。

        当然,律法是一回事,实际操作又是另外一回事,大户的家生奴比比皆是,顶多加上一纸契书,朝廷也不会真的详查,家中奴仆是不是超过了十年雇佣期……

        狄湘灵所言的区别正在于此,如果是雇佣过来的,那消息很好套,如果是家生奴,一辈辈都长在王家的,就很难问话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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