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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不是萧靖的功夫提高了,而是他那势若疯虎、根本就不要命的打法收到了成效。
有个五大三粗的家伙迎面冲来,萧靖不闪也不避,任由那人的拳头重重地砸在了自己的腹部。闷哼一声后,眉头紧锁的他暴喝着抬腿就踢,挥拳者惨叫着倒飞出了一丈多远,还砸倒了同伴。
一个机灵些的家奴挥舞着抢来的唢呐击中了萧靖的右臂。他的力气很大,照常理来说那胳膊就算没断,也绝对能让人疼得大声哀嚎。可是,萧靖就像没事人似的一拳抡在了对方太阳穴上,还在沾沾自喜的家奴哼都没哼一声就晕厥在地,一时半刻应该是起不来了。
想挡我?那就来吧!
以前,萧靖认为作为一个编辑就应该舞文弄墨、激扬文字,在文山书海中闯出一番名堂。一个文人整天喊打喊杀的,像什么样子?
所以自打穿越到大瑞,他一直谨守着本分,除了救小雅、教训轻侮雪儿的坏蛋以外,他就没跟人动过手。
去车舍里送亲前,他才临时抱佛脚的跟陆珊珊学了些拳脚刀功,但那也是为了保护雪儿。
直到此刻,热血沸腾的萧靖才意识到:我早就是在沙场上见过血的人了!
正因为曾有过那样的经历,一身的血气才能支撑着他以“以伤换伤”的打法击倒无数对手。正因为经历过生死,他才能勇不可当地一马当先,狼入羊群般冲进愿意战斗却不想丢了小命的敌人中间。
喜欢的女孩就要被别人强娶回家了,若再不玩命,那还是男人么?
有了拼死也要守护的人,任何人都会变得无比强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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