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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百衣接过,又望了一眼远处那男人身影离开的方向,抿了抿嘴唇。这身体的锻炼得抓紧。不然别说打抱不平,就连自保都有问题。
一路顶着烈日,沿着田埂走回薄田,唐百衣抹了抹额头沁出的汗珠,发现高粱地里竟然已经被割去大片!
剩下的只有小小一个角的高粱还迎风摇晃。
“这么快么?”唐百衣不免嘴角抽搐一番,怕不是,这一小块角便是给自己留着的吧?
而高粱地里,沐珩白色粗麻布衣已经被满身的汗水淋透,正弯腰将一捆捆收割下的高粱杆扎束起,一把提起扛在肩头。双肩各压着两捆粗糙扎人的高粱杆,堆到田埂另一边。
唐百衣不禁多看了一会儿。
现代自己并没干过农活儿,这农人种地,原来也能这么有美感。
沐珩干活,好像一副画。
晃了晃神,唐百衣连忙挽起裤腿下地。再不干活,就有故意摸鱼划水的嫌疑,自己可是矜矜业业刻苦勤劳的好村妇!
镰刀,是这样用的吧。
唐百衣回忆着记忆中原主的收割手法。识海有回忆,就是学得快!
不禁有点骄傲,农活,也没什么难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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