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> >
且先不提这种‘为了少给钱而多给钱’的事蠢不蠢,就算可行,税赋也不是地方官员能说了算的。
税十五取一,赋百二十钱——在汉室,这属于‘杀人偿命、欠债还钱’级别的常识。
要想免除一户人家的税、赋,那唯一的办法,就是让这家人消失在户籍之上。
既然户籍消失,那就意味着田亩也不再属于这户人。
户籍中查无此人,那就意味着官员非但可以侵吞这家人的田地,还可以将这家人逼为自己的奴隶!
这么简单的道理,百姓不会想不到,也不会有人真的蠢到为了躲十几石粟米的农税,就冒险失去所有土地,甚至失去‘民’的身份。
百姓行贿官员的动机,可谓几近于无;非说有,那也只剩下商人为了摆脱商籍,从而试图以金钱行贿官僚。
但户籍的改变,也不是什么阿猫阿狗能做到——就连食禄二千石,贵为九卿的内史本人,都没有权利将一个人的户籍,从商籍挪到农籍。
要想达成目的,这个商人起码要将拜帖送到当朝丞相面前。
而现实中,这样的事根本不可能发生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